市内道路

在这里,所有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是重中之重。道路必须易于识别,并且道路使用者必须可见。这就是为什么 DIN EN 13 201 标准适用于市中心道路照明,以保证道路安全。例如,我们使用一条总宽度为 6 m(照明等级 P3)的双车道车行道以及两侧宽度为 2 m 的自行车道和人行道。这里使用 6 m 高杆上的杆顶灯具。

它们的非对称扁平光束光分布覆盖了整个 10 m 的道路宽度。通过使用精密反射器,光线可以非常均匀地投射到有用区域。灯具间距为26m。建议夜间降低照明水平。

灯具间距26 m

鸟瞰图清晰地显示了道路上的灯光分布。灯具之间道路上最暗的地方的照度为 3 lx。从灯具正前方的最亮点 (15 lx) 开始到此级别的过渡非常柔和,感觉令人愉悦。对于对面的自行车道,这些灯具仍然可以提供 2 lx 的照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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